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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Sichuan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简称:“川职院” 所在地:遂宁 院校代码:12970 类型:综合类

省属普通高职院校示范性高职
  •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3
  为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高职院校合理分流,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办公室:由主管招生的副院长任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和学院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招生就业处。  2、笔试及面试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笔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负责面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  3、招生小组:由招生就业处处长任组长,宣传部部长和学工部部长任副组长,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4、后勤安全小组:由主管后勤的副院长任组长,后产处处长和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5、纪检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面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类别专业与人数  学院招生计划为70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类计划410名,面向技能类(中职毕业生)计划260名,特长类计划30名,详见下表。专 业科 类学费 (元/生.年)普通类技能类特长类(文体)人数类别人数类别人数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40文理20加工制造类体育(10名) 文艺(20名)4100农业机械应用技术20文理10加工制造类4100物流管理30文理10财经商贸类3700应用电子技术40文理40信息二类4100数控技术40文理20加工制造类4100会计与审计40文理30财经商贸类3700建筑工程技术50文理40土木水利类5500计算机网络技术20文理20信息一类4100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20文理10信息一类4100应用日语30文理3700学前教育40文理40公共管理与服务类3700旅游管理40文理20旅游服务一类3700总计41026030  注:学费以2013年物价局审核为准。  四、招生对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五、报名条件  1、普通类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  2、技能类:对口高职类考生。  3、特长类考生:  (1)体育:足球、排球、乒乓球、篮球、武术、田径、健美操等,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或以上比赛前三名者,省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2)文艺: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参加四川省教育厅或文化厅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得二等奖或以上者,参加教育部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者,器乐获得业余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舞蹈获得中国舞十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声乐方面获得过五级证书的考生。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www.scvtc.com)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普通高中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技能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相一致的专业。特长类考生报名时不受专业限制,可自由选择单招专业。  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符合条件,需要免试录取、推荐录取、破格录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后于4月1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发证机关鲜章后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一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郑伯祥老师收,联系电话13982560227,邮编629000。   七、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若考生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4、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4张。  (四)退伍军人考生和需要免试录取、推荐录取、破格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联合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考核和相关优先特殊录取。  (五)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缴纳80元报名考试费后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八、考核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3、考核时间:150分钟。  4、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命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5、考试内容:  普通类考生的笔试考查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和公共基础知识,四门合卷,满分2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英语占20%、公共基础知识占10%。  技能类考生的笔试考查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四门合卷,满分200分,其中语文占30%、数学占20%、英语占20%、专业基础知识占30%。  特长类考生可选择普通类或技能类的笔试。  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   (二)面试  1、普通类考生的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公共技能,其中综合素质占70%,公共技能占30%。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礼仪等基本素质。公共技能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  2、技能类考生的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技能占70%,综合素质占30%。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专业技能主要考查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礼仪等基本素质。  3、特长类考生的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报考的特长,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三)综合复试  综合复试只针对推荐录取和破格录取的考生。  符合条件,需要进行推荐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需要进行破格录取的考生,学院视报考考生的多少,决定是否参加笔试,但必需参加综合复试。  普通类考生的综合复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复试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职业倾向及礼仪等基本素质。  技能类考生的综合复试采用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复试考生在所获技能大赛应该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综合复试成绩只评定不合格、合格和优秀三个等级。   九、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  1、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高中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考生按特长类别划定控制线。  4、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小组择优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5、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还根据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1%以内用于退伍军人录取,5%以内试点实施以下优先特殊录取方式:  (1)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省级教育、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报名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审查相应资料,合格后可实行免试录取。  (2)推荐录取:  高中或中职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报名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和就读学校的推荐材料并经学院综合复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可实行推荐录取。  (3)破格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市级教育或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报名考生,经学院综合复试或综合复试加笔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按优秀、合格的顺序实行破格录取,合格以上考生在计划内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笔试成绩择优录取。  6、退伍军人考生上了所报考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1%以内提前录取,若在计划内上线考生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由学院招生小组按退伍军人录取、免试录取、推荐录取、破格录取、择优录取的录取顺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8、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9、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普通类考生不得转专业,特长类考生可在单招专业内转专业,技能类考生可以在所考大类中转专业。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五)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3年3月11日—4月12日17:30前,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单独招生专栏或到学院招办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2013年4月15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三)2013年4月16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2013年4月20日,公布名单内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2013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笔试。4月21日下午13:00-18:00,考生在学院参加面试。  (六)2013年4月24日,考生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2013年4月25-26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监审处(联系电话:0825-2290379)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八)2013年4月27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线。  (九)2013年4月28日-5月5日18:00,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2013年5月10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四、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邮政编码:629000  电话: 0825-2290000  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379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址:http://www.scvtc.com  学院校园网址:http://www.sczyxy.cn详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2020-02-1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四川省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为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 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一、实施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400名,其中面向中职类招生计划680名,普通类招生计划580名,特长类招生计划140名。(一)中职类、普通类招生专业与计划序号专 业中职类普通类学费 (元/生.年)类别计划类别计划1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加工制造类35文理4541002汽车运用技术//文理2041003数控技术加工制造类160文理2041004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2041005应用电子技术信息二类100文理3041006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2041007软件技术信息一类50文理3070008广告媒体开发//文理2041009旅游英语旅游服务一类40文理30370010商务英语//文理20370011旅游管理旅游服务一类40文理40370012物流管理财经商贸类50文理30370013财务管理//文理20370014会计与审计财经商贸类70文理50370015投资与理财//文理20370016学前教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类65文理55370017文秘//文理20370018建筑工程技术土木水利类65文理55410019消防工程技术//文理20410020电脑艺术设计艺术类5文理155000总计680580(二)特长类项目与招生计划序号特长类别特长项目科 类计划(人)备注1体育篮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0男女不限2足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3排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4网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健美操文理艺体中职兼收6田赛项目文理艺体中职兼收7径赛项目文理艺体中职兼收8桥牌文理艺体中职兼收9艺术器乐文理艺体中职兼收3010声乐文理艺体中职兼收11舞蹈文理艺体中职兼收12播音主持文理艺体中职兼收13技能高技能中职5014创新科技创新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15写作写作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合 计140三、报名与考试手续办理(一)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二)报考条件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报考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取得艺术类考生号的美术考生。普通类考生必须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体育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五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2)文艺器乐、声乐、舞蹈: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者。播音主持: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3)高技能中职在校阶段,职业技能拔尖,并获得地市州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和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者。(4)科技创新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或国家专利证书者,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5)写作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区)级(市州级)及以上比赛奖项者,或有作品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发表。3、 免试考生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4、退伍军人按照《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役的军士、兵,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考生。(三)网上报名和材料打印装订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cvtc.com)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3月29日24:00。2、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3、普通类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4、技能类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相一致的专业。5、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考生除高技能考生在报名时只能报考高技能相应专业外,其他考生不受专业限制,可自由选择单招专业。6、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打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诚信签名。7、下载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诚信签名。8、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诚信承诺书》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四)网上交费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3月1-31日在网上(单独招生系统)交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2、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五)考试手续办理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2、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办理考试手续。3、免试考生、退伍军人、特长类考生须提前到校,于2015年4月9日15:00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集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退伍证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并接受招生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的联合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相关考核和享受相关录取政策。4、所有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报到现场,凭《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诚信承诺书》装订材料和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考试费收费票据。5、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但不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可联系学院财务处退费。6、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即使不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报名考试费也一律不予退还。四、考核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一)考核科目及分数类别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特长测试技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普通类1008060200//3030500中职类1005050100/200//500特长类 (普高生)1008060/200/3030500特长类 (中职生)1005050100200///500(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地点安排类别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特长测试技能测试普通类9:00-11:3013:00-20:00//中职类9:00-11:3013:00-20:00/13:00-20:00特长类 (普高生)9:00-11:30/13:00-20:00/特长类 (中职生)9:00-11:3013:00-20:0013:00-20:00/说明: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中职类的综合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安排在一起进行;特长类中的中职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和特长测试安排在一起进行。(三)文化考试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中职类(含特长类中的中职生)的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制卷(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三科合卷,闭卷笔试。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四)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礼仪、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基本素质。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中职类的综合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安排在一起进行。(五)特长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特长项目,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考生进行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六)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核心专业技能,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直接采用四川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经学院向省教育厅申请后,由省教育厅直接提供),按比例折算后得到考生的实际成绩。(八)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30分,直接采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的评价等级(经学院向省教育厅申请后,由省教育厅直接提供),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折算为30分、25分、20分。五、成绩评定(一)文化考试成绩须经过折算后再计入总成绩,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的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80%、英语60%,中职类(含特长类中的中职生))的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50%、英语50%。(二)所有考生均不能享受任何加分。(三)考生只能在学院网站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六、录取(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二)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三)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经学院核实无误后,笔试、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全免,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相关专业。(四)退伍军人考生达到所报专业控制线的,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所报考专业。(五)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七)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九)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总分成绩在各类别控制线上的落榜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招生信息网上重新填报志愿信息。学院根据征集信息结合空余计划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十)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七、日程安排(一)2015年3月1日至3月29日24:00,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cvtc.com)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二)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学院将考生基础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三)2015年4月2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四)2015年4月9日15:00前,免试考生、退伍军人、特长类考生到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提交报名表、加盖发证机关鲜章后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提前接受资格审查。(五) 2015年4月10日,在公布的核准名单内且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和交费收据并熟悉考场。(六)2015年4月11日,考生在学院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七)2015年4月15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八)2015年4月16-17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监审处(联系电话:0825-2290379)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九)2015年4月18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线。(十)2015年4月19日-25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十一)2015年4月26-27日,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十二)2015年4月28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八、相关事宜(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五)考生进校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在学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九、郑重申明(一)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二)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三)本章程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本章程如有调整,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十、本章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电话: 0825-2290000 传真:0825-2290006 邮政编码:629000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379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scvtc.com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址:http://www.sczyxy.cn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新浪微博公众帐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办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腾讯微信公众帐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办招生就业处2015-2-11详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2020-02-1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四川省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6年开展单独招生考试高职高专院校名单及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5]72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720号),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200名,其中面向对口职教类招生计划660名,普通类招生计划420名,特长类招生计划120名。  (一)对口职教类、普通类招生专业与计划序号专业对口职教类普通类学费(元/生.年)类别计划类别计划1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理科4041002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加工制造类40//41003数控技术加工制造类120//41004应用电子技术信息二类130//41005软件技术信息一类80理科2041006旅游英语//文理6037007应用日语//文理4037008旅游管理旅游服务一类60文理4037009物流管理财经商贸类40文理60370010会计财经商贸类60文理60370011文秘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类类40文科40370012建筑工程技术土木水利类50文理40410013园林工程技术农学类40//41001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205000总计660420  (二)特长类项目与招生计划序号特长类别特长项目科类计划(人)备注1体育篮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30男女不限2足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3网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4健美操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田赛项目文理艺体中职兼收6径赛项目文理艺体中职兼收7艺术器乐文理艺体中职兼收308声乐文理艺体中职兼收9舞蹈文理艺体中职兼收10播音主持文理艺体中职兼收11技能高技能对口职教5012创新科技创新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13写作写作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合 计120     三、报名与考试手续办理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普通类、对口职教类考生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取得艺术类考生号的美术考生。  2、特长类考生  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体育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五名者,或获得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  (2)文艺  器乐、声乐、舞蹈: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者。  播音主持: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  (3)高技能  中职在校阶段,职业技能拔尖,并获得地市州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和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者。  (4)科技创新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或国家专利证书者,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5)写作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比赛奖项者,或有作品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上发表者,或与相关机构签有协议并有作品在网络上发表者。  3、免试考生  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退伍军人  按照《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役的军士、兵,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官网进入招生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且同意后方能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3日至3月15日24:00。  2、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通类、对口职教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3、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4、对口职教类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相一致的专业。  5、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考生除高技能考生在报名时只能报考高技能相应专业外,其他考生不受专业限制,可自由选择单招专业。  (四)网上交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6年3月3日至15日24:00前在网上(单独招生系统)交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  2、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方有资格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信息核准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  (六)打印准考证  1、一般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的在核准名单内的除免试、退伍军人、特长类以外的考生)直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2、特殊考生(免试考生、退伍军人、特长类考生)不能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只能在报到现场领取准考证。  3、特殊考生须提前到校,于2016年3月24日15:00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集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退伍证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并接受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相关组织机构的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相关考核和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七)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凭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均可在报到现场领取收费凭据。  3、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但不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可联系学院财务处退费。  4、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即使不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报名考试费也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核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一)考核科目及分数类别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普通类100100100150///450对口职教类1007050/100130/450特长类(普高生)100100100///150450特长类(对口职教生)1007050/100/130450  时间安排类别普通类对口职教类特长类(普高生)特长类(对口职教生)文化考试2016-03-26 9:00-11:302016-03-26 9:00-11:302016-03-26 9:00-11:302016-03-26 9:00-11:30综合素质测试2016-03-26 14:00-20:00///专业知识测试/2016-03-25 19:00-20:30/2016-03-25 19:00-20:30技能测试/2016-03-26 14:00-20:00//特长测试//2016-03-26 14:00-20:002016-03-26 14:00-20:00  说明: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对口职教类考生特别注意,专业知识测试是在2016年 3月25日19:00—20:30进行。  (三)文化考试  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对口职教类(含特长类中的对口职教生)的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制卷(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三科合卷,闭卷笔试。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  (四)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礼仪、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为150分,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五)专业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主要专业基础课知识,总分为100分,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六)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核心专业技能,总分为130分,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  (七)特长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特长项目,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考生进行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  五、成绩评定  (一)普通类考生(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对口职教考生(含特长类中的对口职教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经过折算后再计入总成绩,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70%、英语50%。  (二)所有考生均不能享受任何加分。  (三)考生只能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六、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  (三)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学院和教育厅核实资格无误后,文化考试、专业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全免,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相关专业。  (四)退伍军人考生达到所报专业控制线的,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所报考专业。  (五)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七)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八)拟录取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只能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情况)。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九)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上线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公示。  (十)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一)2016年3月3日至3月15日24:00,考生先登陆学院官网,再从官网的“招生就业”栏目或“单独招生”图标进入招生信息网,在招生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系统中报名。  (二)2016年3月3日至3月15日24:00,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单独招生系统中进行网上交费。  (三)2016年3月18日,学院在单独招生系统中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  (四)2016年3月22至25日,一般考生在单独招生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五)2016年3月24日15:00前,特殊考生(免试考生、退伍军人、特长类考生)到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提交报名表、相关证书原件、加盖发证机关鲜章后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提前接受资格审查。特殊考生于2016年3月25日到学院报到现场领取准考证。  (六) 2016年3月25日,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领取交费收据,熟悉考场。  (七)2016年3月25-26日,考生在学院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2016年3月30日,考生在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2016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亲自到学院教务处(文渊楼134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  (十)2016年4月1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控制线。  (十一)2016年4月5日-11日,考生在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拟录取情况。  (十二)2016年4月12日,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替补录取。  (十三)2016年4月13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五)考生进校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在学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  九、郑重申明  (一)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三)本章程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本章程如有调整,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  十、本章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电话: 0825-2290000 传真:0825-2290006 邮政编码:629000  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379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cvtc.edu.cn  http://www.scvtc.com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帐号:sczyjsxy详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分专业录取线2020-02-13
专业名称类别分专业录取线备注电子商务对口高职161动漫制作技术对口高职169会计对口高职317建筑工程技术对口高职181旅游管理对口高职203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对口高职188软件技术对口高职228数控技术对口高职162物流管理对口高职224学前教育对口高职249同分情况按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应用电子技术对口高职195同分情况按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电气自动化技术普通类252会计普通类250建筑工程技术普通类248旅游管理普通类234旅游英语普通类261模具设计与制造普通类219汽车营销与服务普通类216软件技术普通类296同分情况按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投资与理财普通类215文秘普通类240同分情况按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物流管理普通类265同分情况按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消防工程技术普通类210学前教育普通类311同分情况按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应用日语普通类224电气自动化技术特长生231动漫制作技术特长生213会计特长生256建筑工程技术特长生212旅游管理特长生203模具设计与制造特长生207汽车应用与维修技术特长生222汽车营销与服务特长生246软件技术特长生226数控技术特长生202物流管理特长生208消防工程技术特长生228学前教育特长生228应用电子技术特长生239详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录取控制线2020-02-13
根据学院2017年3月29日上午单招工作会议精神,学院划定各类录取控制线如下:(一)普通类210分。(二)对口高职类:加工制造类160分,财经商贸类220分,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45分,信息一类165分,信息二类190分,旅游服务一类200分,土木水利类180分,电子商务(不限类别)160。(三)特长类(体育、艺术、技能、创新、写作、军人)200分。注:录取控制线并非实际录取线,上了控制线的同学只是有资格参与录取,并不意味着一定被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线于4月3日公布。详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2020-02-1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四川省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一、实施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800名,其中面向对口高职类招生计划810名,普通类招生计划810名,特长类招生计划180名。(一) 对口高职类、普通类招生专业与计划序号专 业对口高职类普通类学费 (元/年)类别计划类别计划1汽车营销与服务//文理5041002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加工制造类140//41003数控技术加工制造类110//41004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8041005应用电子技术信息二类115//41006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4041007软件技术信息一类30文理6041008动漫制作技术信息一类90//41009旅游英语//文理90370010应用日语//文理40370011旅游管理旅游服务一类30文理50370012文秘//文理40370013物流管理财经商贸类40文理90370014电子商务不限类别40//370015会计财经商贸类40文理80370016投资与理财//文理40370017建筑工程技术土木水利类70文理50410018消防工程技术//文理40410019学前教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类105文理603700合计810810   (二)特长类项目与招生计划序号特长类别特长项目科 类计划(人)备注1体育篮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20男女不限2足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3健美操文理艺体中职兼收4田赛项目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径赛项目文理艺体中职兼收6艺术器乐文理艺体中职兼收207声乐文理艺体中职兼收8舞蹈文理艺体中职兼收9播音主持文理艺体中职兼收10技能免试对口高职1011高技能对口高职10012创新科技创新文理艺体中职兼收1013写作写作文理艺体中职兼收1014军人军人素质退伍军人10合 计180 三、报名与考试手续办理(一)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考生。(二)报考条件1、普通类、对口高职类考生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必须符合特长类项目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体育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五名者,或获得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2)艺术器乐、声乐、舞蹈: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者。播音主持: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者,五官端正,建议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对考生身高结论,已参加高考体检的以高考体检表为依据,未参加高考体检的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医院的体检结果为依据。(3)技能免试考生: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技能: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地市州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者或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者。(4)科技创新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或国家专利证书者,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5)写作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比赛奖项者,或有作品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上发表者,或与相关机构签有协议并有作品在网络上发表者。(6)退伍军人 按照《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役的军士、兵,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考生。(三)网上报名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先登陆学院官网,再从官网的“招生就业”栏目或“单独招生”图标进入招生信息网,在招生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且同意后方能报名)。2、考生在报名时,从对口高职类、普通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3、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所填专业必须与考生类别相符合。4、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报特长项目和特长具体情况(获奖情况、证书情况等)。(四)网上交费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7年2月24日至3月14日24:00前在网上(单独招生系统)交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2、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方有资格打印准考证。(五)考生信息核准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六)打印准考证1、在核准名单内的对口高职类和普通类考生直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2、特长类考生不能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只能在报到现场领取准考证。3、特长类考生须提前到校,于2017年3月23日14:00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集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退伍证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并接受学院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相关组织机构的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相关考核和享受相关录取政策。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4、特长生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转入普通类或对口高职类参加考试。(七)注意事项1、所有考生均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2、所有考生均可在报到现场领取收费凭据。3、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但不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可联系学院财务处退费。4、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即使不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报名考试费也一律不予退还。四、考核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一)考核科目及分数类别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普通类100100100150///450对口高职类1007050/100130/450特长类(普高生)100100100///150450特长类(对口高职生)1007050/100/130450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安排类别普通类对口高职类特长类(普高生)特长类(对口高职生)文化考试2017-03-259:00-11:302017-03-259:00-11:302017-03-259:00-11:302017-03-259:00-11:30综合素质测试2017-03-2514:00-20:00///专业知识测试/2017-03-2419:00-20:30/2017-03-2419:00-20:30技能测试/2017-03-2514:00-20:00//特长测试//2017-03-2514:00-20:002017-03-2514:00-20:00 说明: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对口高职类考生和特长类(对口高职考生)特别注意,专业知识测试是在2017年 3月24日19:00—20:30进行。(三)文化考试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对口高职类(含特长类中的对口高职生)的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制卷(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00分),闭卷笔试。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四)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礼仪、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为150分,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五)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由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六)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核心专业技能,总分为130分,由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七)特长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特长项目,由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考生进行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退伍军人主要测试军人作风和身体素质,由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五、成绩评定(一)普通类考生(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对口高职类考生(含特长类中的对口高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经过折算后再计入总成绩,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70%、英语50%。(二)所有考生均不能享受任何加分。(三)考生只能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号查询本人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六、录取(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二)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对口高职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三)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学院和教育厅核实资格无误后,文化考试、专业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全免,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在计划的范围内直接录取到相关专业。(四)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五)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教育厅相关规定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六)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七)拟录取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只能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号查询录取情况)。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八)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上线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阶段的公示。(九)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七、日程安排(一)2017年2月24日至3月14日24:00,考生先登陆学院官网,再从官网的“招生就业”栏目或“单独招生”图标进入招生信息网,在招生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系统中报名。(二)2017年2月24日至3月14日24:00,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单独招生系统中进行网上交费。(三)2017年3月17日,学院在单独招生系统中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 (四)2017年3月20至23日,一般考生在单独招生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五)2017年3月23日14:00前,特长类考生到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提交报名表、相关证书原件、加盖发证机关鲜章后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提前接受资格审查。特长类考生于2017年3月24日到学院报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六)2017年3月24日,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领取交费收据,熟悉考场。(七)2017年3月24-25日,考生在学院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八)2017年3月29日下午,公布成绩和控制线,考生可在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九)2017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亲自到学院教务处(文渊楼134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十)2017年4月3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在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号查询录取情况。(十一)2017年4月3日-10日为公示期,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十二)2017年4月11日,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替补录取。(十三)2017年4月12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八、相关事宜(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五)考生进校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在学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九、郑重申明(一)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二)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三)本章程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本章程如有调整,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十、本章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电话: 0825-2290000 传真:0825-2290006 邮政编码:629000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379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cvtc.edu.cn http://www.scvtc.com详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拟录取最低分线2020-02-13
普通类拟录取各专业最低分专业名称最低分备注电子商务260工业机器人技术251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260机电一体化技术245建筑工程技术285旅游管理260旅游英语274模具设计与制造241汽车营销与服务241同分4人,拟录取文化成绩为123分和118分的考生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241软件技术285数控技术240投资与理财270文秘240物流管理270现代教育技术263应用电子技术244应用日语274园林工程技术262对口高职类拟录取专业最低分专业名称最低分备注电子商务160动漫制作技术200工业机器人技术185机电一体化技术184建筑工程技术173旅游管理240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196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177软件技术215数控技术173物流管理164小学教育247学前教育256应用电子技术185备注:同分情况拟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特长类各类别拟录取最低分播音主持239高技能208退伍军人200体育211写作258艺术特长20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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